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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达峰:对协商主体提出了更高要求
发布时间:2013-03-13 00:00    

  “民主协商作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始于人民政协诞生之时,如今‘民主’和‘协商’换了位,协商作为动词往前走了一步,具有更积极的意义。而要把这种积极的意义彰显出来,理论研究要跟上,制度设计要跟上,协商主体的思想意识更要跟上。”谈到协商民主,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蔡达峰如是说。

  蔡达峰认为,协商的目的是为了发扬民主,因此,协商主体具有民主的精神和民主的意识,是协商的思想支撑。“只有党和政府的干部真正具有了民主的精神和意识,才会真心实意地通过协商来得到更多的信息,以便使决策更加科学,才能使协商具有民主的本质,但能做到这一点,其实是很不容易的。”蔡达峰直言。

  不容易的原因是:协商很可能给党政干部带来压力,因为协商往往都是不同意见的交流,是一个相互沟通、相互有争议,甚至相互批评的过程。“这并不是一个愉快的过程。因此主办者很可能会回避这种询问、批评,甚至是挑战。但这又绝不是协商所要倡导的心态。而对于协商的另一方来说,同样也面临着很大的挑战,不仅要敢说真话,说人民的心里话,还要说实在、管用的话。不仅要提出意见,还要有建设性的建议,这就需要对问题的思考、调研,需要不断地修炼。”

  蔡达峰表示,中国社会无论是政党关系、阶层关系还是组织之间的关系都面临着一个构建和谐的重要任务。而所谓和谐就是各方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眼光来看待一个事物时,大家虽然意见不同,但可以通过协商来完善彼此的看法。“要耐心倾听,要做客观分析,要充分信任协商的另一方,只有这样,协商民主才能真正实现,社会才能真正和谐。”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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