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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提案] 关于强化公共安全教育 提高应急避险能力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5-01-28 12:17    

案由: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出台了各类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从运输、物资、资金、人员救援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和保障。除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外,全省各地还成立了应急志愿服务队,开展了防震减灾、地震应急演练、扑灭火灾、伤员救助、搜救排险、疫情防护等众多科目的演练。但面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危机,社会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表现为:

一是居安不思危,缺乏危机意识。如,有火灾发生,附近居住的群众虽经动员却迟迟不到安全位置避险;面对山区的泥石流滑坡隐患一些群众虽经安排却不愿转移到安全的避难场所;一些D级危房的出租人、承租人或房屋自有人明知房子存在安全隐患,却不愿意落实整改措施还继续居住。在消防安全检查时,经常发现一些高层建筑、酒店餐饮、娱乐场所、商店企业、小区居民为省钱或图方便,总是喜欢把消防通道堵住,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多次接受检查出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屡次不改。

二是居安不管危,安全意识淡薄。如,应急防备设施投入不仅是政府的责任,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公民自身也需要重视,在加强自我管理、排查安全隐患和必要应急防备设施投入等方面还比较欠缺。

三是居安不理危,缺乏应急演练。从我省近几年发生的一些案例分析来看,许多受害者因缺乏必要的应急防护的技能和自救互救知识导致灾害后果的加重。

为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公民紧急避险能力我们建议:

一、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和公共安全危机教育

(一)加大对《防震减灾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将相关法律教育和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社区教育、企事业单位、机关安全职工教育之中,并加强检查与考核。

(二)编印发放应对公共安全危机的普及读物,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加强对公共安全危机意识、应急预案和应急救灾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认识到应对公共安全事件自我保护与救助重要性,培养“居安思危”的意识,提高公众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加强特定区域危险源的评估,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一)以村居、社区、学校、企业以及特定场所为重点,加强该区域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并制定应急预案,对评估结果和预案予以公布,增强民众对危机状况的认识程度。

(二)各级政府应合理地调整公共财政支出范围,保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经费。多方筹集资金,给特定单位、特定区域人员专门配发民防应急箱包。广泛动员家庭提升自救能力,配备应急救援包,特别要动员农村居民提升家居房屋的抗震、防火等级,提高应急保障。

三、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日常性应急演练工作

(一)多部门联合,加大力度,定期在全省各地生产、生活区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严格执法,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二)根据制定的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实施紧急处置、应急避险、紧急疏散演练,提高公共安全危机发生时的快速反应能力,形成全民防范的局面。对高层建筑、休闲娱乐场所、宾馆酒店、购物场所和厂矿企业,要加强安全督查,进行安全逃生演习,使应急演练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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