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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报道] 高红武委员代表民进云南省委在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界别联组会发言
发布时间:2010-01-25 15:50    

 

       23日上午,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举行界别联组会。来自中共、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台联、侨联、无党派、少数民族、宗教、特邀、港澳等界别的委员们,紧紧围绕“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稳定性,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主题,积极建言献策,对我省各项事业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共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白恩培,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罗正富,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黄毅,副省长刘平、顾朝曦等到会听取意见。

       省政协主席王学仁出席会议。

       出席联组会的还有:省政协副主席马开贤、陈勋儒、曾华、罗黎辉、倪慧芳,省政协原副主席和占钧,省政协秘书长车志敏等。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策研究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高红武委员代表民进云南省委在会上做了《齐抓共管,多举并下,积极推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发言: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是稳定之基,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其就业是一个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党中央、国务院把促进就业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关键,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根据我省实际,把就业工作放在民生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采取多项政策措施,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取得显著效果。2009年我省求职高校应届毕业生9万人,年终就业率为93%。

       2010年我省将有9.7万高校毕业生,受国际金融危机与我国经济体制和教育改革滞后、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等因素的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呈现越来越难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就业岗位供给与就业需求的矛盾、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见习工作有待完善;高校毕业生失业保险体制不健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激励政策有待完善;信息市场不对称、就业市场有待完善规范;就业指导工作、就业信息制度公布有待完善;学生就业愿望与现实之间的反差、创业理念滞后。

       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形势异常严峻,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情,而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在政府宏观调控下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及社会共同努力。为此我们建议:

       (一)保持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两手抓”

       在保持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的同时,选择合适的经济增长方式,全面实行“就业优先”和谐发展的发展战略,鼓励促进有就业潜力的行业发展,吸收剩余劳动力,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劳动就业结构。

       (二)加强政策引导,促进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主动参与高校的人才培养

       为提高云南省高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府可对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见习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给予相应的扶持与奖励。建议参照广东省的经验,制定规范学生实习与见习的相关管理办法,如《云南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见习管理办法》,逐步过渡到立法的形式解决目前大学生实习、见习面临单位难联系、过程难监管、经费难落实、质量难保证和权益难保障五个方面的难题,使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的实习与见习更加规范。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

       为降低大学生失业的各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建议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具体模式为:由相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大学生纳入失业保障管理体系,大学生失业保险应以自愿为主,由学生、学校、国家财政三方共同负担,可设立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障专用账户,接受捐赠。毕业后不能就业的大学生,可到劳动就业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四)完善人才需求预测体系

       高校人才培养结构与社会需求存在一定的偏离,有的专业人才稀缺,有的专业人才过剩。建立科学的人才需求预测体系,指导我省高校专业结构的调整优化,适度超前调整人才培养结构,使大学毕业生与社会需求对接,有效提高就业率。

       (五)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工作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建议增设“特岗计划”(如基层医院),进一步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社会工作的招录、培训和定岗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参与城乡和谐社区建设。
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将落实企业扶持政策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鼓励企业在新增就业岗位时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

        对符合贷款条件、接收高校毕业生达到当年新增就业总人数一定比例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各级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专项引导资金予以支持。

       (六)完善大学生就业系统(大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信用档案),实现校、企、政三体联合,积极培育大学生就业中介机构,解决就业信息不对称问题

       (七)坚持以职业生涯规划为基点,加强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提高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自主就业能力。进一步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实施大学生就业援助计划,建立完善的大学生创业就业基金,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图文/进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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