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进发[2006] 9号
民进云南省委关于表彰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近年来,民进云南省委和云南民进各地方组织团结和带领会员,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指引参政议政和自身建设的实践,积极履行参政党的各项职能,就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主要问题献计出力,得到了国务院、民进中央、中共云南省委和各州、市党委、政府的肯定和表扬。参政议政成果较为突出、参政议政工作绩效显著,有的得到了国家和省党政领导的批示,有的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与采纳,有的得到了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的获得了各级部门的表彰:荣获 “国务院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被评为“民进中央2004年参政议政先进单位”、“民进中央2005年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民进中央2006年社会服务工作先进单位”,还两次荣获“云南省统战信息工作先进集体”二等奖,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云南省“三个文明”的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民进中央关于加强参政议政能力建设的意见》,按照《民进云南省委参政议政、信息、社会服务工作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发扬成绩、表彰先进,明确新形势下我会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工作的思路和要求,进一步推动我会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工作,民进云南省委决定:对民进昆明市委等8个先进集体、郎学秾等66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为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为构建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为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民进云南省委2006年参政议政暨社会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民进云南省委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
主题词:表彰 先进 决定 主送:民进云南省各地方组织、民进云南省委各专门工作委员会 抄送:主委、副主委 、民进云南省委机关各处室 民进云南省委参政议政处 共印40份 2006年12月15日
先进集体:(排名不分先后)
参政议政先进集体:民进昆明市委、民进红河州委、民进大理州委、 民进楚雄市委 社会服务先进集体:民进玉溪市委、民进曲靖市委、民进昭通支部、 妇女联络工作委员会
先进个人: (排名不分先后)
省委会提名社会服务先进个人:郎学秾、夏传煊、王爱春、杨红卫、阎 堃、车吉林、邵筱萍、金飞豹、黄列宁、杨 成 省委会提名参政议政先进个人:刘满佳、金振辉、施 涌、万崇华、杨 艳、赵映东 各专门工作委员会:侯 德、杨红军、程郁儒 省直支部:何晓光、刘子付、钱声帮、彭美仙、蒋兴华、李鸿鹰、孙 琳、高红武 民进昆明市委:王明坤、谢家放、姚亚萍、王 蓓、鲁开红、徐甘蒂、李 屹、朱建忠、谭 昆、李桂仙 民进红河州委:赵尔亚、陈 崑、张其曼、杨龙遇、丁 玲、卢 平 民进大理州委:陆 璐、杨云飞、石宏麟、段 祥、石世泽 民进楚雄市委:高建平、赵仲宇、鲁建涛、詹国雄、黎佐才 民进玉溪市委:张 炜、谭 佳、文小华、杨晨曦、赵兴全 民进曲靖市委:顾定和、张 卉、叶 华、马 玲 民进昭通支部:张孟晗、刘志美、成忠龙、袁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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