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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昆明市委购买微信平台托管服务计划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06 17:10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以及《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等文件精神,民进昆明市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微信平台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E1701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信息系统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以及信息系统的管理、运营与维护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民主促进会昆明市委员会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民进昆明市委2022年微信平台托管运营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拓展公众号功能,陆续推出基层动态、通知公告、会员风采、建言献策等子栏目。为民进会员、广大人民群众打造参政议政互动平台,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协商交流,广泛征集关于昆明经济社会发展的“微建议”,并及时、有效地传播民进履职动态、展现会员风采,扩大民进影响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5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2社会基层调研及组织宣传专项经费中列支2.5万元。

五、承接标准

1.依法在工商管理登记成立的企业。

2.组织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承办类似工作的相关经验。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完成民进昆明市委2022年微信平台托管服务工作。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民进昆明市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公示期限

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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