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专题报道>>2014年“两会”云南民进履职专题
     
关于加强我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4-01-20 17:27    
       案由:我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起步于全省主要旅游目的地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九十年代中后期,特别是在举办“99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期间和之后的数年间,随着国家对旅游产业的重视,省委、省政府打造旅游强省的力度不断加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由于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是一个在旅游发展过程中较新的概念,内涵和外延都在不断更新、充实和发展,且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又是一个综合社会多个部门,协调和整合公共资源较强的系统工程,所以当前在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完善和需要创新的情况,主要体现在:一是旅游交通便捷服务体系的建设不到位;二是旅游交通标志系统化、规范化不够;三是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不健全;四是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及风险评估还不完善;五是旅游环境与公共服务监督机制和评价机制还未建立;六是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
       为全面推进全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我们建议:
       一、政府主导、相关单位参与,形成大旅游公共服务格局
       由分管的省政府领导牵头成立云南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负责全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旅游、交通、规划、工商、文化等行政部门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分头负责旅游公共服务相关事项,在省旅发委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和相关事项任务的督促检查。
       二、鼓励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在旅游公共服务中的“掌舵”主导作用,把一些旅游公共服务事项委托给社会机构。政府根据提供服务的数量,采取零基预算法核定旅游公共服务事项的年度运行经费,对一些适宜由私营机构提供的旅游公共服务,通过公开招标、特许经营等方式,委托给私营机构负责提供。为了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政府责任单位必须要与代理机构签订包括数量目标、服务质量、效率目标和财政目标的《公共服务协议》。除此之外,政府牵头相关行业协会设立旅游公共服务基金会,对临时性和特殊的旅游公共服务项目实行购买服务,然后面向全社会开放申请,择优购买服务,同时设立有关奖励措施,选择性地支持某些创新公共服务项目。
       三、推动地方立法,推进我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由于当前旅游公共服务的政策分割、部门分割、地区分割构成很多影响旅游公共服务供给的无形阻力,只有通过相应的地方立法来规定、规范各部门建设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法定责任。可制定出台《云南省旅游公共服务规定》、《云南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等规范性办法,推进我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
       四、加快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
       当前,我省总体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如旅游景点指示标、旅游宣传牌、旅游标牌布局布点等,与建设旅游强省远远不匹配。应结合实际,突出我省特色制定旅游公共信息服务标准。同时,进一步整合和调动旅游信息服务资源的积极性。引导支持各城市建设好旅游咨询中心;完善以旅游资讯网站为中心的在线旅游信息服务集群,制订智慧旅游顶层设计;建设覆盖全省的智慧旅游服务网站,推动旅游手机报、短信平台、公众互动平台、智慧旅游一卡通、智慧信息传播与查询服务系统建设;推进“智慧景区”、“智慧饭店”、“智慧旅行社”试点和智慧旅游电子商务系统示范建设,为旅游企业和游客搭建支持各种方式的预定和支付功能的网上交易平台;以政府引导、行业协会支持、社会主办为原则,完善114、移动12580等声讯服务系统的旅游咨询服务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游客提供全面、及时和权威的信息咨询服务;建立旅游公共信息与旅游企业服务信息及时汇总制度,规定提供时限和信息标准,为旅游信息咨询服务提供支撑和保障。
       五、加快旅游交通便捷服务体系建设
       加大对各州(市)旅游集散中心建设的支持,特别是从站点的规划和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统筹全省旅游集散站点的布局,促进各州(市)以公共交通为基础,旅游集散中心和集散地为节点,加快设立通达重点景区的旅游集散线路,实现州(市)与区县旅游集散站的无障碍接驳。同时,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合理布局、科学连线、形成网络的原则,加速构建我省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旅游交通标识设置体系,实现外围方向指引、城区道路指引、旅游景区景点分布导向指引的标识导引系统。进一步推进建设景区自驾游服务区、自驾车营地等,加大自驾游线路及活动宣传力度,完善自驾游服务体系,提高我省自驾车休闲旅游目的地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认知度。
       六、加快旅游惠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利用社会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门票走向低价、免费是必然趋势。要引导这部分景区通过实施更多的减免、优惠景区景点门票,吸引更多人消费于旅游商品、餐饮、住宿、文化娱乐等新兴增长点,形成旅游发展的良性循环。同时,进一步完善景区和交通主干道上的旅客服务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服务功能。通过星级评定和日常检查考核措施,不断促进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如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型的游客休息站、便利的寄存包设施、无障碍设施、旅游厕所卫生条件的改善等,提供给游客轻松游览休闲的环境。
       七、加快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目的地安全风险的监测、评估和预警制度。加强对景区安全风险的管理,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更要针对全省重点景区进行监测,实时发布流量统计和舒适度指数,针对散客发布预报提示,达到分流目的,充分保障游客的安全。加强旅游安全监管,加强对景区安全设施的检查,完善景区安全设施的配备等。推进责任保险统保项目实施,完善旅游保险体系。结合自助游特点,完善旅游保险产品体系,督促游艇、车船、会展和游乐场所等主体投保责任险,建立系统化旅游保险链,建立代理旅游保险制度,发展旅游再保险市场,开发紧急救援保障、医疗先行垫款等服务。
       八、完善旅游质量的监管、评价和改善机制
       通过行政部门、专家评估机构、新闻媒体、网络调查等多种渠道,全面了解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旅游者满意度以及旅游公共服务等状况,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专业评价与公众评价相结合等多种方法,科学、客观地评价旅游服务质量状况,实时监测并及时报告旅游者重点关注的旅游产品及服务质量状况,为旅游消费者正确选择旅游产品提供参考,帮助旅游企业准确把握旅游服务质量状况与存在问题,增强旅游产品和服务的自我改善调控能力。加大对旅游市场的明查暗访力度,对游客反映强烈、多次被投诉的市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公开曝光,加大惩处力度,营造安心、舒适、好客的旅游环境。
 
    >> 相关文章
中国民主促进会云南省委员会制作维护
滇ICP备09009517号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南路94号
邮编:650031 电话:0871-5152431

技术支持:云南省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系统运营:云南途毅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