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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李玛琳:关于加强人工流产管理维护生育权利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2-03-08 18:27    

   摘要:近年来,我国人工流产手术都在900万例以上,不仅严重危害母婴安全,对我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也造成了不良影响。人流手术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是避孕节育知识和避孕措施缺失、避孕方法指导不到位、手术的管理不规范等。建议:加强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避孕节育服务供给水平,规范人工流产手术管理。

   正文:目前我国人工流产手术例数非常庞大,中国卫生健康2020年统计年鉴显示,2015—2020年我国人工流产手术例数分别为985.2万、964.4万、962.27万、974万、976.2万、896.2万。数量上虽然基本平稳,但由于育龄人口的减少和节育手术总量的减少,人工流产手术占节育手术总量的比重由2015年的41.40%提高到2020年的61%;人工流产手术量与出生总人口之比由2015年的0.60上升至2020年的0.84。人工流产数量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一是低龄人群对人工流产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二是育龄人群避孕节育知识和能力不足;三是避孕措施可获得性、便捷性不足;四是避孕方法使用不当,避孕失败率高;五是医疗卫生机构对避孕节育手术的管理不规范,广告宣传有意误导。

   多项调查数据显示,接受人工流产手术的女性中,未成年人、未育者占比大,重复人流比例高。人工流产对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损害严重,多次重复人工流产导致并发症及继发不孕的风险更高,有人工流产史特别是多次人工流产史的女性即使怀孕,也会增加自然流产、早产、胎盘异常及低体重儿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风险。对于未成年人,人工流产不仅危害身心健康,还将影响未来家庭和谐幸福。人工流产手术居高不下,不仅严重危害母婴安全,对我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也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此建议:

   一、加强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一是加强人工流产危害性社会宣传。相关部门在公共媒体以公益广告形式开展宣传,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医疗广告的治理,强制要求在涉及人工流产的广告中说明手术可能会给身心健康带来的危害,对错误导向广告必须禁止播放并实施处罚。二是在医疗机构特别是妇幼保健机构开设青少年专科门诊,面向青少年开展生殖健康咨询与治疗。三是推进针对青少年的生殖健康知识教育,家庭、学校的性教育要与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在小学、初中和高中开设生殖健康、避孕相关知识课程。

   二、提高避孕节育服务供给水平。一是健全完善避孕药具供应网络建设,提高避孕药具获得的便捷性和可获得性。在社区、药店、车站、酒店、高校和医疗机构等增设避孕药具供应网点,设置自动发放、售卖设施。二是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辖区定点基本避孕服务机构,将产后、流产后避孕作为医疗机构产科、计划生育科质量管理的重要指标,加强新技术引入、人员培训,根据对象的生育需求指导选择并落实现代高效长效避孕措施。三是指定各级妇幼保健院作为青少年和贫困人群的定点生殖健康友好型服务机构,免费提供连续完整、方便可及、安全高效优质的健康教育、避孕节育、终止妊娠、产前保健、产后避孕等“一站式”服务,阻断不良健康风险的代际传递。四是打击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伪劣避孕药具产品生产、销售。

   三、规范人工流产手术管理。一是规范计划生育手术服务机构市场准入审批和监管。特别是对于民营医疗机构,通过教育培训、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多种手段促进依法管理,规范手术管理。二是强化术前检查谈话程序。医疗机构必须严格实施术前谈话,对于非必要的手术应当正确进行引导,减少手术数量。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人工流产行为。三是促进男性参与。对于有配偶或固定伴侣的人员,在术前初诊、术后随访时,都应要求配偶参与,创造条件促进配偶或伴侣共同接受避孕方法咨询指导,强调男性在落实避孕措施方面的责任。四是医疗机构要加强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在充分知情了解避孕方法的基础上,女性可自主选择使用避孕措施;同时,加强术后随访,不断提高服务对象的避孕措施使用率,降低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的发生。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云南省委会主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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