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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提案] 关于加强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建设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5-01-29 10:35    

案由: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要实现这一目标,农村职业教育所能发挥的作用不容忽视: 一是农村职业教育是农民获得现代化职业技能的重要途径;二是农村职业教育为农民生活价值观念转变奠定了基础;三是农村职业教育为农村发展提供专业技术人才等。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对促进我省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实现“四化同步”具有重大意义。然而,随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初中后与高中后的职业教育已成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薄弱环节,无论在目标建设还是内容设计上,还存在不少问题,表现为:一是职教资源总量不足;二是经费投入力度不够;三是师资队伍力量薄弱;四是中职生源地建设机制缺乏;五是产教紧密衔接机制不健全;六是劳动力转移培训效果不佳等。

为推进农村职业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我们建议:

一、确立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

农村职业教育必须坚持城乡统筹的原则,单一的“离农”和“为农”教育只会加剧城乡的差距,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是既要培养有知识、有技术的农业生产者,还要培养具有创业精神、创新意识、商品意识和市场意识的经营者、组织者和管理者。

二、转变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思路

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县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更好支持和帮助职业教育发展;

二是实施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方式,把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建设规划;

三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引导全社会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

三、加强农村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努力扩大教师来源。针对“双师型”教师匮乏的现状,职业学校应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充实教师队伍,对学校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应放宽年龄、专业、学历条件,鼓励外聘懂技术的能工巧匠到学校任教;

二是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在职教师组织再教育培训,为提高教师学历和职称创造条件;

三是组织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增加教师的实践经验;

四是地方政府应当提高职业教育尤其是农村职业教育学校教师的待遇,吸引人才,建立一支稳定、优秀的教师队伍。

四、健全农村职业教育发展体制机制

一是完善职业教育财政投入机制。县级政府要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依法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加大各类职业教育项目经费的统筹力度,建立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审计监督公告制度、预决算公开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健全职业教育督导评价机制。完善县、乡两级政府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办法,落实督导报告公布制度,将督导报告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社会劳动力转移培训第三方评价机制,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准入机制和资质认证制度;

三是创新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机制。按照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健全县级区域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统筹机制。加强县域内中等职业教育生源地建设,创新初中阶段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衔接机制,实施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对口乡镇初中建立多学制招生机制,让更多初中阶段的农村学生能够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即时分流到中等职业教育,消除初中阶段的辍学、失学和毕业后生源流失的现象;

四是健全就业服务保障机制。认真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五是创新职业教育制度建设。一方面要明确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基本制度,另一方面要明确职业教育师资准入培训和经费投入等相关制度;

六是创新人才培养“立交”机制。统筹中职、高职协调发展,支持职业学校提升办学层次,构建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立交桥”。

五、推动农村职业教育发展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

一是统筹农村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开发。教育部门、职业学校要按照职业教育要适应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需要,加强与当地园区企业的对接,加强对产业经济结构调整的研究分析。职业学校要按照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推进专业设置、培养目标、教学过程、创业知识培训等方面的产教衔接,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学校课程体系;

二是拓宽县级中等职业学校产教合作交流渠道。推动与“走出去、引进来”相配套的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支持职业学校引进优质教育资源,鼓励跨区域、多校联合、校企联合等合作办学,创新实施教师互派、学生互换等多种培养模式,充分挖掘职业教育资源的优势互补潜力;

三是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地方政府要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产教衔接的需要,自主聘请兼职教师。推进优质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以及建立州市级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加快职业教育教师队伍适应产教融合的改造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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