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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提案] 关于加强我省农村学前教育安全工作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5-01-29 10:33    

案由:学前教育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幼儿能否顺利、健康的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民族的希望。尤其是在近些年各地不断发生了一些校园安全事故后,全社会对此问题的关注更加强烈。作为面积与人口均占多数的云南农村来说,关注农村幼儿园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问题与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和办法加以解决就显得尤为重要。据调研,截止到2014年初,我省学前教育阶段共有在园幼儿1190192名,其中城区幼儿270182名,镇区幼儿412985名,乡村幼儿507025名,其中大部分分布在农村。当前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都把安全视为头等大事,各级政府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也纷纷制定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法规与制度。但仍然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和问题:

一、农村幼儿园普遍场地狭小,设施不全,缺少安全防护措施和标识;

二、保育员、保健医生及安保人员缺乏,幼儿安全保护、疾病预防、事故处理能力弱;

三、家园合作不力,家园共育效果差;

四、饮食、卫生、营养、交通等方面仍存在安全问题;

五、农村幼儿园教师专业化程度低,教师队伍不稳定。

学校安全特别是学前教育学校安全是一项复杂而特殊、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具有突发性、隐蔽性、群体性等特点,云南作为一个教育条件相对落后,教育资源相对贫乏且分布不均衡的省份,在基础更为薄弱的农村地区校园安全工作更应该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为此,我们建议:

一、按照国家关于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完善我省学前教育的相关制度法规,将安全问题常态化。在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均有详细的关于幼儿园办园和日常管理的规定,建议建立以政府督学为主,国内外学校安全专家、消防等安全事故防范处理专家共同参与的安全专家团队,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不定期的巡查,督促其进行整改,将安全检查问题常态化。

二、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农村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的发展,促进城乡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在实现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的背景下,应增加政府在农村学前教育事业上的投入,真正体现学前教育的公共性和公益性,争取每个乡镇(至少人口较多的乡镇)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对当地学前教育起到引领和标杆示范作用,让农村幼儿也能接受相对正规和较高质量的学前教育。

三、推广“公建民营”模式,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2013年,双柏县在3个乡镇实行“公建民营”的办园模式。一是将乡镇公用设施(如校点收缩后的小学校园)改建为幼儿园,选择原先办得比较好的民办园迁入办学,并接受当地中心学校的监管,每两年接受一次评估,考核评估决定是否继续保留;二是每年县里给私立幼儿园每名幼儿补助70元。我们认为,这是解决农村幼儿园硬件安全隐患严重问题的有效办法,应进行深入研究、总结经验、加以完善后在全省推广实施。

四、建立专职安全员制度,设立安全专项资金。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制定专职安全员制度,每个幼儿园应设立安全员岗位,全面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各级财政应设立专项资金,给予农村民办幼儿园在聘用保健医生和安保人员方面适当补助;要加强消防、食品、卫生、地震等安全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

五、引入“安全幼儿园”动态认证机制,减少安全隐患。加强与“国际安全促进学校联盟”(SPS)等组织的合作,引入“安全幼儿园”认证机制,对农村幼儿园进行安全培训与动态安全认证,不断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发达国家在学校及幼儿园安全管理方面有相对成熟的制度和经验,建议引入国外有效的措施和做法,提高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六、加强农村私立幼儿园农村幼儿园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专业素质和对安全问题的处置能力。农村幼儿园教师队伍专业化迫在眉睫,应定期对其进行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其中包含对其进行幼儿安全知识、事故预防与处理能力的培训。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置是一个很专业化的领域,对于人员相对密集的学校和幼儿园,作为直接责任人的教师,对其进行适当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尤为必要。建议由教育管理部门牵头,联合公安、消防、卫生防疫、地震等相关部门对教师进行安全方面的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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