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来自教育岗位上的人大代表,我首先是立足本职工作关注教育领域,但是人大代表的职责告诉我,应该放开眼界,关注社会热点和问题,关注老百姓关心的问题,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昆明市教育科学院副院长、民进昆明市委兼职副主委、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谢家放是这样理解自己的人大代表身份的。
谢家放2003年当选云南省第十届、第十一届人大代表,2011年当选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十六年。在这过程,他真切地感受到人大代表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和使命。
“我经常思考的问题就是,在履职期间,怎样才能代表人民的利益,依法行使好国家赋予的神圣权力?”谢家放说。
强化学习 打好认真履职的基础
谢家放认为,人大代表工作政治性强,法律要求高,需规范严谨。首先要熟悉人大代表制度的性质、权利和义务,这是认真履职的前提;要努力学习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事的能力,这是认真履职的基础。只有尽快把握各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才能在参与地方立法、法律监督、人事任免、持证视察等方面做到依法依规行使人大代表的职权。
立足本职 提出科学严谨的建议
谢家放提出过许多有关教育方面的建议和意见。2006年到2011年期间,谢家放分别提出了《加快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与标准化建设,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关于加快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等建议,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有效推动了我市325所农村中小学标准化校舍的建设,彻底改变了昆明市农村学校的面貌,为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基础,使昆明市的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成为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一大亮点。
十六年的人大代表履职中,谢家放积极参加各种专题调研视察和代表持证调查,充分了解实际情况,实践体验,理性思考,努力提高自己履职的综合素质。仅2016年就参加市人大组织的地方立法调研或研讨3次、执法检查2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4次、专题询问1次、重要视察2次、专题调研2次。
在监督工作上服务大局、增强实效
谢家放表示,作为昆明市人大代表,责任重大,要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着力在立法工作上提高质量,体现特色;在监督工作上服务大局、增强实效;在代表工作上完善机制,激发活力;在自身建设上从严要求,提升能力。
今年10月1日起将实施的《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护理照料范围由独生子女扩大到非独生子女并增加了护理时间。谢家放表示,独生子女陪护假长一点,非独生子女陪护假短一点,也是较合理的,很温暖,相信这个条例的实施将给我们的社会发展带来更大的好处和意义,解决了年轻人的一些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