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务公开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政务公开体系更加完善,工作内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的知情、参与、监督意识越来越强,对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需求越来越大。同时,政府各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常常需要得到其他部门掌握的政府信息。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政府信息公开效能的实现与发挥。”在正在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云南省委原主委罗黎辉建议:应该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府信息共享指导目录。
他说,目前上级政府或部门对下级政府信息是否能进行共享以及共享的标准、方式、对象、范围等规定不清晰或者政出多门,共享规定不统一,导致实际操作中对信息共享界定难、执行难;另外,需要获取政府信息的社会公众不知晓哪些信息要向哪些部门获取;还有就是社会公众不知晓哪些信息属于政府部门的主动公开信息,是否公开、公开渠道等详细情况;再有部门之间进行信息共享多通过一事一申请的方式,信息共享效率低。
因此罗黎辉委员建议:在当前推进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中,国家牵头部门应着力做好顶层设计,分门别类系统地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府信息共享指导目录,从根本上解决共享信息采集存在的各部门标准不一、解释不一、内容不一等问题,清楚界定共享信息范围、内容、提供标准、法定提供部门、提供途径等,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共享水平和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云进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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