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要闻>>民进中央要闻
     
从初探到深耕——民进中央2019年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座谈会综述
发布时间:2019-10-30 17:38    

2016年,中共中央委托八个民主党派对口八个贫困发生率比较高的中西部省份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这之后,一些有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开始陆续委托当地民主党派省级组织开展市县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近年来,民进中央及省、市级组织也先后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工作。三年多时间里,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在民进各级组织的共同努力下,从初探走向深耕。

如今,脱贫攻坚已经进入了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这也是脱贫攻坚民主监督总结做法经验、深化拓展成果的重要阶段。为了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近日,民进中央2019年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座谈会在湖南省长沙市举行,总结2019年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以及近年来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经验和体会,研讨2020年加强民主监督能力建设主题年工作成为本次座谈会的重要内容。

无调研不监督

在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看来,梳理总结有效做法是做好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深入开展调研成为其中不能不提的“有力武器”。

朱永新说,近些年我们在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中也作了一些尝试,形成了一些比较有效的做法。在提高调研质量方面,为提高专业化、组织化程度,率先聘请教育、社会、经济、金融、法治等领域的会内外知名专家作为工作顾问,持续深入一线跟线研究。

“民主党派的监督,本质上是一种合作,是协商式监督。这种监督,不是靠强制约束力,也不一味地追求监督的‘硬度’和‘刚性’,更多的是靠真知灼见,靠社会影响力。要达到这样的监督效果,精准把脉就必不可少,我们必须通过组织开展调研,把准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准经济社会的难点、热点和人民尊重的关切点,准确反馈问题、帮助解决问题。”民进广西区委会秘书长丘映含表示。

“调研要有计划、有层次、有针对性,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适时有度地提出意见和建议,要设身处地地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出实招、办实事,真正将监督的过程变成共同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变成推动政策落实的过程。”民进四川省委会秘书长张宏说。

调动力量寓监于帮

“民主监督工作内涵丰富,方式多样,要开展好这项工作,必须与参政议政、政治协商、社会服务等职能工作有机结合,互相促进,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民进贵州省委会专职副主委郭子仪表示。

这一观点引起了与会人员的共鸣。

“首先要从参政议政、政治协商、社会服务的具体实践中汲取促进民主监督工作的养分。如结合社会服务工作实践,开展扶贫调研,形成成果后通过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民进甘肃省委会副主委杨晓波表示。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通过开展专项民主监督,也可以为参政议政和政治协商打下基础,为社会服务注入活力。

“通过监督了解到的各种情况、资料和素材都可以成为我们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的丰富养分,成为社会服务工作的新的着力点,从而使建言献策有的放矢、质量更高。”民进宁夏区委会驻会副主委杨立华说。

其实,民进中央还有很多民主监督的经验值得分享。

在建立上下联动机制方面,民进中央与18个民进省级组织开展共性问题对比调研;发挥在地组织作用,湖南各级组织主委班子开展“四不两直”调研;发挥专委会、两支特邀队伍、挂职干部队伍等多方力量的作用。

在健全协商机制方面,形成制度化交换意见机制,民进中央与湖南省主要领导在北京和长沙先后6次交换意见,开诚布公,直面问题,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和分管副省长也先后带队到民进中央沟通情况,基本建立定期会商沟通的机制并不断完善。

在深化监督成果运用方面,湖南省每年向民进中央正式反馈年度脱贫攻坚民主监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湖南有关部门对民进中央反馈的意见逐条认真分析研究,核查改进并函复。

在提升民主监督能力方面,民进中央连续三年举办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培训班和工作座谈会,专题举办脱贫攻坚民主监督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培训班。

“这些做法、经验和机制都要认真梳理总结,为今后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提供参考和遵循。”朱永新表示。

“成绩单”与“计划书”

主题年工作是参政党建设的重要方式,也是民进坚持多年的有效做法,把“加强民主监督能力建设”作为2020年民进全会的年度工作主题,体现了民进新一届领导班子对新时代参政党建设的准确理解和把握,也是推动民进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

此次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就2020年“加强民主监督能力建设”主题年工作进行了讨论。

大家一致认为,继脱贫攻坚民主监督之后,继续深化专项民主监督实践,不断完善民主监督的体制机制,是下一步民主监督工作可能的发展方向。因此,应该把加强专项民主监督能力建设作为履职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还需进一步健全制度,包括民主监督制度和自身监督活动规则,可以重点就‘专’、‘融’等方面加强力量。”民进北京市委会副主委吴森堂表示,“专”,是指专门优势、专业能力、专业水准。“融”,是指职能融合、力量融合。

“要加强监督力量的组织与管理,按照民主监督职责的需要,既充实专职干部、专家力量和工作资源,又扩展工作视野和能力,不断建立健全全会联动机制,体现民进组织整体的力量与作用。”民进天津市委会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赵长龙说。

“力争交出一份令人满意的脱贫攻坚民主监督的‘成绩单’,形成一份相对完善的加强民主监督能力建设的‘计划书’。”朱永新如是说。

 

 (人民政协报 吕巍)

 
    >> 相关文章
中国民主促进会云南省委员会制作维护
滇ICP备09009517号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南路94号
邮编:650031 电话:0871-5152431

技术支持:云南省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系统运营:云南途毅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