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委员会主任王国从(左二)、副主任张翼忠(左一)、委员邓晓燕(左三)、刘志美(左四)、杨友萍(左五)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是民进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地开展会内的政治监督、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确保昭通民进组织和成员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按照民进云南省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昭通民进实际,在3月3日民进昭通市委会二届三次全会上,根据《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中国民主促进会云南省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全会选举产生了由5名会员组成的民进昭通市委会第二届监督委员会。(民进昭通市委会 申时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