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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听证 民主监督
发布时间:2019-03-01 14:49    

2月26至27日,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在该院五楼会议室对马某某、何某等分别与赖某、周某、任某某等人的九起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检察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民进玉溪市委专职副主委矣胜荣、民革玉溪市委秘书长何建刚以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身份应邀参加听证。

 

此次听证由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民行科副科长何文波主持,由书记员孔晔记录。每个听证案件均按《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听证的相关规定进行,首先由书记员宣布听证纪律,然后由主持人核实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身份、介绍参加听证的所有人员,并当场征询案件当事人双方是否有需要回避的参加听证的人员,而后根据听证顺序规定进行听证。一是由申请人一方陈述申请监督请求、事实和理由;二是由被申请人一方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三是由双方分别提交新的证据;四是双方当事人分别陈述对新证据的意见;五是由应邀参加听证的特约检察员分别就事实问题向双方当事人作了询问;六是由申请人一方和被申请人一方发表最后意见。当事人双方退场后,两位市人民检察院的特约检察员分别就每个案件的处理提出了自己的个人意见。

此次听证应邀参加听证监督的两位特约检察员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全程参与听证全过程,对九个检察监督案件的办理是否公平、公证和是否按照《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要求进行全方位监督。听证后,两位特约检察员对此次听证进行了客观的评价,他们认为:案件办理依法进行,主持人对每个案件办理过程控制有力,听证秩序把控有力,既让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陈述了各自的请求和主张,又对双方语言表述方式进行了把控,双方都站在不同的角度摆事实、出证据,整个听证过程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的听证要求进行,充分体现公平、公证的法律精神。

此次听证也是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办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阳光办理检察监督案件所作出的实际行动之一。 (矣胜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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